教育部2018年工作要點
2018-02-22 點擊次數:15036
2018年教育工作總體要求: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堅持穩中求進總基調,按照高質量發展根本要求,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以實施“奮進之筆”為總抓手,推進教育優先發展,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深化教育改革,推進教育公平,發展素質教育,加快教育現代化,努力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培養擔當民族復興大任的時代新人。
一、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
1.持續推進學習宣傳。將持續深入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作為首要政治任務,切實做到學懂弄通做實。編寫“新時代系列”通俗理論讀物。實施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大學習領航計劃。建設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萬個示范課堂”。召開全國大學生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成果展示交流大會。組織開展教育系統“愛國·奮斗”精神教育。深入開展宣講對談活動,做到班班講、人人懂,實現師生全覆蓋。組織“習近平教育思想學悟行”“學習進行時”“行動進行時”系列宣傳。深入開展以“牢記時代使命,書寫人生華章”為主題的黨、團日活動,以“重走改革開放路,砥礪愛國奮斗情”為主題的社會實踐活動,以“傳播正能量,弘揚主旋律”為主題的網絡教育活動,以“凝聚青春力量,閃耀青春光彩”為主題的典型人物宣傳活動。
2.扎實組織培訓。研制教育系統干部培訓規劃,推動全體干部師生開展多形式、全覆蓋學習培訓。開展高校思政課教師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專題輪訓。組織2萬名高校教師黨支部書記、2萬名大學生黨員參加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專題網絡培訓,組織1萬名高校輔導員、1萬名青年學生骨干參加網絡示范培訓,組織5000名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參加國家示范培訓。
3.深入研究闡釋。抓好教育系統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中心(院)建設。開展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系統化學理化學科化研究闡釋,組織專項課題攻關,設立高校主題出版項目。出版《習近平教育思想》,組織編寫《習近平教育思想講義》《習近平教育思想學習輔導讀本》《習近平總書記論學校思想政治教育讀本》《平易近人——習近平的語言力量(教育卷)》。支持高校在馬克思主義理論、教育學等一級學科中設立習近平教育思想研究方向,招收相關方向研究生。
4.大抓調研狠抓落實。印發教育部黨組在教育戰線大興調查研究之風的意見和2018年度調查研究工作方案,堅持問題導向,針對當前教育領域中央關心、群眾關切、社會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明確調研重點和任務。印發教育部黨組關于加強落實工作的意見,明確層層抓落實責任,健全落實工作機制,確保“奮進之筆”出成果、見實效。大力改進工作方式,增強工作本領,提高工作效率,強化工作合力,以實施“奮進之筆”推動教育改革發展有效躍升。
二、加強和改進黨對教育工作的領導,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
5.把政治建設擺在首位。把2018年作為教育系統黨建質量年。按照中央統一部署,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印發《中共教育部黨組主動接受中央紀委駐教育部紀檢組監督的實施辦法》。落實全面從嚴治黨政治責任,推動直屬高校、直屬機關管黨治黨責任層層傳導。制訂完善高校黨委運行體制機制辦法,指導高校黨委細化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實施辦法。推動高校紀檢監察體制機制改革。開展高校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落實情況督查,推動和指導高校開展意識形態工作內審內巡。加強高校統戰工作。召開高校黨建工作會議。
6.狠抓基層黨建工作。實施高校黨建“對標爭先”建設計劃。制訂高校黨建工作測評體系,開展黨建工作年度評估。持續開展院系級黨組織書記抓基層黨建述職評議考核。繼續開展高校支部風采展示、全國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征集及廉潔教育、高校禮敬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等系列活動。實施高校教師黨支部書記“雙帶頭人”培育工程。開展高校師生黨支部書記年度人物典型宣傳。制訂《中小學黨建工作標準》,舉辦中小學黨組織書記示范培訓班和網絡培訓。開展民辦高校黨委書記選派和“雙向進入”專項督查。督促高校將中外合作辦學黨建工作納入年度考核。制訂教育部直屬機關黨組織書記考核細則。
7.持之以恒正風肅紀。拓展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成果,緊盯“四風”問題新動向,特別是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新表現,嚴肅查處頂風違紀行為。深化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抓早抓小、防微杜漸。開展教育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反對特權思想和特權現象,堅決糾正和整治領導干部在招生錄取、選人用人等方面以權謀私行為。加強紀律教育,加大違規違紀典型案例通報曝光力度,發揮警示震懾作用。深化政治巡視,制訂教育部巡視工作規劃(2018—2022年)。啟動新一輪巡視。指導和督促中管高校深化巡視整改。推動直屬高校黨委探索開展對二級單位黨組織巡察。完善巡視回訪制度,強化巡視成果運用。落實黨政主要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黨政同審”全覆蓋。
8.加強教育人才和干部隊伍建設。選優配強直屬高校領導班子,制訂實施加強直屬高校年輕干部隊伍建設的意見,推進“墩苗工程”。統籌推進機關司局、直屬單位、直屬高校和駐外干部四支隊伍建設。印發《中共教育部黨組關于防止干部“帶病提拔”的實施辦法》。指導高校落實《關于加快直屬高校高層次人才發展的指導意見》。發揮高校人才工作聯盟作用,鼓勵高校逐步建立行業自律和人才流動協商溝通機制。深入實施“千余人計劃”“萬人計劃”“長江學者獎勵計劃”等國家重大人才工程,舉辦“長江學者獎勵計劃”二十周年活動。認真做好離退休干部和關心下一代工作。
9.加強教育部直屬機關建設。加強頂層設計,優化司局職能分工,強化統籌協調。加強對戰線的指導,注重對不同類型、不同地區高校分類指導,注重對基層一線經驗做法的總結凝練和宣傳推廣。建立健全大數據輔助科學決策和教育治理機制。開展“查、改、評、樹”活動,持續推進部直屬機關作風建設。
三、深化教育體制機制改革,充分激發教育發展活力
10.加強教育改革統籌謀劃。籌備召開全國教育大會。出臺中國教育現代化2035,研制監測評價指標體系。推動落實《關于深化教育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加強教育改革督察,確保中央部署的重大改革任務落地落實。探索建設一批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標桿大學,發揮排頭兵、領頭雁作用。印發2018年教育重點工作指南,加強對地方和部屬高校推進教育改革工作的指導。做好國家教育咨詢委員會、國家教育考試指導委員會換屆工作。
11.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續抓好《教育部等五部門關于深化高等教育領域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的若干意見》貫徹落實。進一步規范教育行政審批,開展規范性文件清理。研制規范學位授予單位開展學位授權自主審核工作的意見。推進高校分類管理,研制高校分類設置標準,探索對省級政府新批準設置專科學校備案抽查。加強和改進科研項目和教育部重點人文社科基地管理。推進教育標準化工作。成立國家教育統計專家指導委員會,實施教育統計數據質量提升計劃。加快推進教育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共享,提高教育政務服務水平。
12.積極穩妥推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指導上海、浙江落實高考綜合改革試點完善方案。指導北京、天津、山東、海南等第二批試點省份制訂出臺高考綜合改革試點方案。指導有關省份加強基礎條件建設,積極穩妥啟動高考綜合改革。發布《普通高校本科招生專業選考科目要求指引(試行)》,指導高校在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份優化選考科目要求。深入推進中考改革,建立地方中考改革動態跟蹤機制。推進外語能力測評體系建設。
13.全面推進依法治教。推動《學前教育法》《職業教育法》《學位條例》等法律起草修訂,完成《學校集中用餐食品安全管理規定》《學校未成年學生保護規定》等規章起草,組織開展國家教育考試、學校安全、終身學習等立法研究。開展教育立法后評估試點。出臺《關于加強教育行政執法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明確執法程序和要求。召開全國教育法治工作會議。出臺《關于加強高校法治工作的意見》,制訂依法治校評價體系和考核辦法,啟動依法治校示范校創建活動。探索設立全面依法治教實踐區。繼續辦好全國學生“學憲法講憲法”和國家憲法日主題教育活動,推動各地建設青少年法治教育實踐基地。
14.支持和規范社會力量興辦教育。召開全國民辦教育工作會議,加快修訂《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加大對各地配套政策督察力度,推進現有民辦學校平穩有序分類。建設民辦教育管理信息系統。出臺促進中小學社會培訓機構規范發展的指導意見,聯合有關部門集中開展專項治理與督查,推動解決中小學生課外負擔重問題。
15.強化教育督導。啟動對省級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評價。實施中西部教育發展工作督導評估監測。提升中小學校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工作水平,做好第三批全國中小學校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創新縣(市、區)認定工作。繼續開展義務教育發展基本均衡縣(市、區)督導評估認定,啟動全國義務教育發展優質均衡縣(市、區)督導評估認定。全面改善貧困地區義務教育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確保2018年底校舍建設和設備采購任務“過九成”。鼓勵和支持地方進一步擴大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實施范圍。將中小學生欺凌防治工作納入責任督學掛牌督導。
16.構建教育對外開放新格局。貫徹落實《關于做好新時期教育對外開放的若干意見》。繼續實施“一帶一路”教育行動,與節點省份簽署共建國際合作備忘錄,實現全覆蓋。發揮中國政府獎學金引領作用,實施“絲綢之路”留學、師資培訓、人才聯合培養等推進計劃。繼續擴大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簽署學位學歷互認協議國別范圍。落實《關于加強和改進中外人文交流工作的若干意見》,實施好中外人文交流機制。深化國別和區域研究。研究修訂《中外合作辦學條例》及實施辦法。研制鼓勵和規范高等學校境外辦學工作的意見。加強國家公派留學工作,加大拔尖創新高層次人才、國際組織人才、國別和區域研究人才等的選派和培養力度,做好留學生回國服務和為國服務工作。出臺來華留學教育質量標準,加強來華留學質量保障機制建設。繼續實施“魯班工坊”“中非20+20”“絲路1+1”“友好使者”等特色項目。推動內地與港澳臺教育交流合作深度發展。加強雙邊、多邊教育交流合作,繼續實施“中國—東盟教育交流周”等活動。進一步做好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有關工作,深度參與全球教育治理。發布實施《孔子學院發展行動計劃》。
四、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大力發展素質教育
17.建立健全立德樹人系統化落實機制。深化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切實發揮育人作用。落實《中小學德育工作指南》。建設中小學德育綜合示范區,統籌中小學綜合實踐活動、勞動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家庭教育、影視教育及研學旅行等。繼續實施中央專項彩票公益金支持校外教育事業發展項目,推進研學實踐教育營地和基地建設。落實《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質量提升工程實施綱要》,推動“三全育人”綜合改革,培育一批示范區、示范校、示范院系。實施“高校思政課教師隊伍建設年”專項工作。制訂《高校思政課教師隊伍培養規劃(2018—2022年)》。加強全國高校思政課網絡集體備課平臺建設。印發《關于全面落實研究生導師立德樹人職責的意見》。推進高校馬克思主義學院建設。
18.切實加強教材建設。加強大中小學德育教材縱向有序銜接。發布大中小學教材建設五年規劃。出臺中小學、職業院校、高等學校教材以及引進教材管理辦法。啟動義務教育階段課程修訂調研,有序推進義務教育道德與法治、語文、歷史三科教材統一使用培訓工作,2018年覆蓋全國所有小學和初中一、二年級。加快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語文、歷史等科目必修教材修訂工作并在2018年秋季學期投入使用。修訂教育部負責的“馬克思主義理論研究和建設工程”重點教材,落實地方和高校主體責任,推進統一使用工作,進一步提高使用率和覆蓋率。印發《中小學少數民族文字教材編寫審定管理辦法》。設立若干個國家課程教材研究基地。
19.加強體衛藝和國防教育工作。推進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改革試驗區、試點縣(區)和特色學校建設,建設“滿天星”訓練營試點。建立優秀校園足球等級運動員在大中小學各階段相銜接的升學保障機制。推進冰雪運動進校園,遴選一批全國青少年冰雪運動特色學校。推進體育教學改革。推進學校體育場館向社會開放。制訂《關于加強高校美育改革發展的意見》《高校學生藝術社團管理辦法》,召開全國普通高校美育工作會議。開齊開足美育課程,多渠道破解美育師資短缺問題。推進全國中小學生藝術素質測評實驗區建設。舉辦高雅藝術進校園和全國第五屆大學生藝術展演活動。出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學校衛生與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見,助力健康中國建設。制訂普通高等學校軍事課程建設標準,完善學校國防教育和學生軍事技能訓練。
20.加強教育質量監測評估。開展第二輪全國義務教育質量監測。制定《中小學校管理與評價辦法》。啟動中小學素質教育督導評估試點。開展第二次全國中等職業學校辦學能力評估和高等職業院校適應社會需求能力評估。制定國家高等職業教育專業評估試行方案。繼續做好高等學校本科教學工作審核評估、合格評估和專業評估。高起點、高標準、高水平開展本科專業認證,推動實現教育質量評價的國際實質等效。啟動專業學位水平評估。建設高等教育全覆蓋的質量監測網絡和國家數據平臺。
21.加強語言文字工作。繼續實施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普及攻堅工程,實施“推普脫貧攻堅行動計劃”。實施“中華經典誦讀工程”,發布第五期中華經典資源庫。構建信息化條件下的語言文字規范標準體系,發布《普通話異讀詞審音表(修訂)》《中華通韻》。加強語言文字工作督導評估。開展縣域語言文字情況監測調查。推進語言文字信息化關鍵技術研究與應用工程,實現通用漢字全息屬性數字化。深化甲骨文研究與應用。推進中國語言資源保護工程,推動召開世界語言資源保護大會,深化語言文字國際交流合作。
五、大力促進教育公平,完善公共教育服務體系
22.辦好學前教育。研究出臺《關于學前教育深化改革和規范發展的意見》。召開全國學前教育工作會。推進實施第三期學前教育行動計劃,擴大普惠性資源,完善學前教育體制機制。完善幼兒園教師補充機制和工資待遇保障機制。推動各地出臺學前教育生均撥款制度。印發《幼兒園玩教具配備指南》,組織征集優質游戲化課程資源。開展防止和糾正“小學化”專項治理行動。指導各地開展幼兒園辦園行為督導評估。
23.推動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發展。開展《國務院關于統籌推進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專項督導核查,部署開展綜合試驗區建設。大力推進實施消除大班額專項計劃,基本消除義務教育階段66人以上的超大班額。印發關于全面加強鄉村小規模學校和鄉鎮寄宿制學校建設的意見,全面實施兩類學校建設底部攻堅。推動輟學高發區(縣)“一縣一策”完成控輟保學工作方案,實施精準控輟。印發關于做好義務教育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深化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制度,進一步治理“擇校熱”。進一步建立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義務教育階段入學政策,優化簡化隨遷子女入學程序。
24.加快普及高中階段教育。深入實施《高中階段教育普及攻堅計劃(2017—2020年)》。推動落實同中西部十省份簽訂的《高中階段教育普及攻堅備忘錄》。建立對各省(區、市)普及高中階段教育動態監測機制。完善全國高中階段學校建設項目庫。合理布局中等職業學校,加快改善辦學條件,推動絕大多數城鄉新增勞動力接受高中階段教育。
25.促進區域教育協調發展。實施中西部高等教育振興計劃升級版,統籌推進中西部高校綜合實力提升工程、中西部高校基礎能力建設工程、對口支援西部高校計劃、省部共建等工作,制訂加強和改進省部共建工作的意見。按照“一省一策、一校一案”,加大政策和資金支持力度,部省(區、兵團)合建支持中西部高等教育發展。健全京津冀教育協同發展工作機制,推進北京部分教育功能疏解,推進雄安新區教育事業發展。
26.辦好特殊教育。全面實施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計劃(2017—2020年)。落實“一人一案”,提升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普及水平。加快特殊教育課程教材體系建設。印發《關于加強普通學校隨班就讀的指導意見》《關于加快發展殘疾人職業教育的若干意見》。督促30萬人口以上縣(市)獨立設置特教學校。推動以區(縣)為單位加快建立特殊教育資源中心。推進國家特殊教育改革實驗區建設。
27.加快發展民族教育。深入推進民族團結教育,完善各民族師生交往交流平臺建設。修訂印發《少數民族雙語教育指導意見》。指導民族地區實施中小學理科教學質量提升計劃。穩步推進內地民族班混班教學、混合住宿,開展教育教學質量監測評價。穩步推進普通高校少數民族預科培養機制改革。推動內地民族班年度招生計劃向“三區三州”傾斜。繼續推進內地職業學校對口幫扶南疆職業學校,扎實推進“組團式”教育人才援藏工作。
28.打好教育脫貧攻堅戰。出臺《深度貧困地區教育脫貧攻堅實施方案》,重點攻克“三區三州”深度貧困堡壘。探索金融助力深度貧困地區教育脫貧攻堅模式。推動落實《職業教育東西協作行動計劃(2016—2020年)》,實施東西職業院校協作全覆蓋行動、東西協作中職招生兜底行動、職業院校參與東西勞務協作。繼續實施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專項計劃。制訂2018—2020年部省加快滇西教育改革發展共同推進計劃。做好教育部對定點扶貧縣幫扶工作。壓實高校扶貧責任,做好直屬高校定點扶貧首次考核工作。
29.健全學生資助制度。完善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費補助政策,健全中等職業學校學生資助體系。研究修訂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完善國家助學貸款政策,適時調整國家助學貸款資助標準。制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指導意見。改革完善助學金發放機制和發放辦法,召開全國學生資助工作會議。推動調整國家公派出國留學人員資助標準,研究完善優秀自費出國留學生獎學金政策。
六、著力提升質量,扎實推進教育內涵式發展
30.提升基礎教育質量。制訂《關于深化義務教育教學改革的意見》,召開全國基礎教育教學改革工作會。組織開展基礎教育教學改革成果獎評選,建立國家義務教育教學專家指導委員會。推動全面實施《義務教育學校管理標準》,實現一校一案、對標研判、依標整改。出臺《關于深化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導意見》。結合高考綜合改革,統籌實施和推進修訂后的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和語文等學科20個課程標準。健全中小學教育裝備配備標準和質量標準體系。開展生態文明教育,推進綠色校園建設。
31.完善職業教育和培訓體系。深化產教融合、校企合作,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產教融合的若干意見》,印發職業學校校企合作促進辦法,推動有條件的行業企業舉辦職業院校。啟動中國特色高水平高職學校和專業建設計劃。實施職業教育質量發展攻堅戰。推進職業院校教學工作診斷與改進制度建設。完善和實施職業教育國家教學標準,完成中等職業教育德育、語文、歷史三科課程標準修訂。印發《關于職業院校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制訂工作的指導意見》《中等職業學校職業指導工作規定》。制訂服務鄉村振興戰略進一步辦好農村職業教育和培訓的指導意見。總結現代學徒制試點經驗。分類遴選職業院校管理500強工作案例,建設一批示范性職業教育集團。繼續舉辦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和信息化教學大賽。
32.提升高校人才培養能力。出臺《教育部關于加快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 引領高等教育內涵式發展的意見》,構建有效推進“雙一流”建設的體制機制。加快實施“六卓越一拔尖”人才培養計劃2.0版,建設“一流本科、一流專業、一流人才”示范引領基地。深化服務鄉村振興戰略的農林教育改革。分類推進醫學人才培養改革。實施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類教學質量國家標準。完善高等教育質量保障體系,建設中國特色、世界水平高等教育質量文化。成立2018—2022年教育部高等學校教學指導委員會。開展高等教育國家級教學成果獎評審。深化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綜合改革,加強專業學位研究生實踐基地建設。深入實施博士研究生教育綜合改革試點。研制111個一級學科和40個專業學位類別的學科發展報告、研究生核心課程指南。實施高校創新創業人才培養燎原計劃,辦好第四屆中國“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廣泛開展“青年紅色筑夢之旅”活動。
33.提升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和社會服務水平。實施應用型本科高校建設項目,以項目建設促進轉型改革。建設一批行業企業共建共管的現代產業學院和未來技術學院。廣泛實施產學合作協同育人項目,逐步擴大參與企業范圍和領域。出臺高校基礎研究珠峰計劃。實施高校科技服務國家戰略行動,培育建設若干協同創新中心。繼續開展學位授權點動態調整。推動高校加快構建中國特色哲學社會科學,組織第八屆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人文社會科學)評選,啟動研制面向中長期的高校哲學社會科學戰略行動計劃,推進中國特色新型高校智庫建設。
34.辦好繼續教育。實施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專業設置管理辦法,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普通高校學歷繼續教育管理。指導開放大學建設與發展,總結推廣繼續教育學習成果認證、積累與轉換試點經驗。加強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管理。引導推動各類學校特別是職業院校開展職工繼續教育培訓。持續推進農民工學歷與能力提升行動計劃。繼續推進國家級農村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縣創建。加快建設學習型社會,加快發展社區教育、老年教育,推動學習型城市和各類學習型組織創建。
35.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向重點地區、重大工程、重大項目、重要領域輸送畢業生,鼓勵畢業生到國際組織實習任職。繼續做好大學生征兵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好“教師特崗計劃”等中央基層就業項目,鼓勵畢業生到城鄉基層就業創業。落實創新創業優惠政策,深入推進大學生創新創業。廣泛應用“互聯網+就業”新模式,優化就業精準服務,加大就業困難群體幫扶力度。推動高校完善畢業生就業質量年度報告,逐步形成就業與招生計劃、人才培養、經費撥款、院校設置、專業調整聯動機制。
七、全面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培養高素質教師隊伍
36.全面深化教師隊伍建設改革。落實《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籌備召開全國教師工作會議。研制新時代高校教師隊伍建設的指導意見。研究修訂中小學、高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崗位設置管理意見。完善中小學教職工編制管理。研制中等職業學校、高校教師職稱制度改革指導意見。研制中小學績效工資總量核定辦法。全面實施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與定期注冊制度。擴大實施“特崗計劃”。實施“援藏援疆萬名教師支教計劃”。啟動人工智能+教師隊伍建設行動計劃。繼續落實鄉村教師生活補助政策。
37.實施師德師風建設工程。研制新時代教師職業行為規范。建設一批師德教育涵養基地。認定新一批“全國高校黃大年式教師團隊”,做好全國教書育人楷模、最美教師遴選活動。延展“中國好老師”行動。建立師德失范曝光平臺和定期通報制度。召開高校教師思想政治工作推進會。
38.大力提升教師能力素質。啟動教師教育振興行動計劃,遴選建設高水平教師教育基地,分級分類開展師范類專業認證,發布教師發展機構建設標準。改進和完善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師范生公費教育制度。出臺中小學教師校長培訓課程指導標準。實施名師名校長領航工程,啟動教師教育在線開放課程建設計劃。啟動新周期中小學教師信息技術應用能力提升工程和平臺建設。提升職業院校“雙師型”教師素質。國培計劃向集中連片特困地區、“三區三州”傾斜。
八、進一步提高保障能力,夯實教育可持續發展基礎
39.全面加強教育經費投入使用管理。召開全國教育財務工作會議,印發指導意見,督促各地調整優化支出結構,進一步提高教育經費使用效益。按照教育領域財政事權與支出責任劃分改革要求,督促落實各級政府教育支出責任,確保一般公共預算教育支出只增不減,確保按在校學生人數平均的一般公共預算教育支出只增不減,保證國家財政性教育經費支出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例一般不低于4%。進一步鞏固完善城鄉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職業教育生均撥款制度和高等學校預算撥款制度。研究完善學前教育和普通高中投入機制,完善教育社會投入政策和非義務教育成本分擔機制。加強教育經費績效管理,規范和加強教育收費管理。建立健全全國和省(區、市)兩級教育經費統計公告制度。穩妥推進高等學校與所屬企業管理體制改革。
40.深入推進教育信息化。啟動教育信息化2.0行動計劃,實施寬帶衛星聯校試點行動、大教育資源共享計劃、百區千校萬課信息化示范工程、網絡扶智工程,推進智慧教育創新示范,普及推廣網絡學習空間應用。加強基礎教育信息化頂層設計,更好服務師生和教育管理工作。實施農村中小學數字教育資源全覆蓋項目,倡導網絡校際協作,啟動探索基于信息技術新型教學模式試點。推進職業教育專業教學資源庫建設與應用。認定首批國家精品在線開放課程,實施信息技術與教育教學深度融合的變軌超車工程,推進高等學校課堂革命。
41.維護校園安全穩定。加強校園安全監管,組織春秋兩季開學工作專項督導。制訂加強高校安全穩定綜合防控體系建設意見、加強學校反恐防范工作指導意見,深化平安校園建設。加強中小學校車安全管理。推動加強大中小學國家安全教育。積極應對輿情,確保平穩有序。出臺教育系統網絡安全事件應急預案,深入落實網絡安全責任制。